关于有序恢复线下教学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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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05-13
  各教学单位:
 
  按照济南市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最新安排,我校自5月16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教学,现将线下教学活动安排通知如下:
  一、总体要求
  1.前期因疫情原因导致调停课的课程,请将具体线下授课方案报教务处备案。
  2.线下教学期间,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(停)课或更改授课方式。因疫情原因暂未返校或不符合返校要求的任课教师,须提交申请,经教学单位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,可继续开展线上教学;对于不能按期返校、经请假批准暂缓返校学生的课程(包括必修课、选修课)课堂教学,由教学单位提供解决方案,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。
  二.具体要求
  1.任课教师须掌握学生前期线上学习情况及学习效果,及时查漏补缺,掌握无法返校(到课)的学生信息,主动与学生进行沟通,制定相应教学方案。
  2.各单位需做好线下教学环境准备,做好卫生消杀,后勤处及各二级学院做好教室、实验室等教学设施的检查和维护,确保教学秩序正常进行。
  3.各教学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日常教学检查方案,派专人下沉到课堂,加强教学组织现场管理。对于继续实行线上教学的课堂,教学单位应安排专人做好线上教学检查督导工作。
  4.任课教师要继续引导学生积极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,提高防控意识,落实防控要求,坚持正确舆论导向,加强心理建设。继续发挥课程思政育人功能,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,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,强化学生的家国情怀、担当意识。
  5.广大师生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,进入教学楼、办公楼等场所时按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个人防护。
  各教学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,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,做好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的平稳过渡与有效衔接,切实履行教学任务落实工作职责,指导并督促本单位课程的所有任课教师按期完成教学任务,确保教学课时不减、教学标准不低、教学质量不降。




 
教学管理办公室
2022年5月13日